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国家对义务教育的学校要求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国家对义务教育的学校要求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义务教育的教育方针是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和建设者。培养要求是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这是我国教育工作总的方向,社会主义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
民法典对教育、学校的特殊保护与未成年人保护法、侵权责任法、民法通则等具有连续性,民法典新增的条文主要体现为学校作为法定组织有申请撤销监护权、学校采取措施防止性骚扰、文体活动风险自担及例外等。民法典中涉及教育的条文包括如下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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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类属家庭的法定教育及赔偿职责
民法典这类规定包括,父母、继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夫妻离婚后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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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类规定教育设施的种类,规定教育设施不得抵押
民法典第260条规定,涉及集体所有的教育设施属于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第399条规定,学校、幼儿园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不得抵押。
教育主管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都要遵守教育法及民法典规定,增强教育设施不得抵押的观念,维护学校教育设施的公益性质。民办学校仍具有公益性质,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包括民办学校设施抵押与当地不动产中心的沟通和衔接,防范因学校经营行为可能对正常教学造成的不当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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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类规定教育机构的责任与义务
民法典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义务的主要有:父母的抚养义务;父母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义务;父母子女相互继承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的抚养义务和子女的赡养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六十八条 【父母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义务】父母有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千零七十条 【父母子女相互继承权】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二、抚养包括哪几方面的内容
包括四个方面: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国家对义务教育的学校要求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国家对义务教育的学校要求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